二、檢驗樣品之數量:(須提供產品的中文標示或樣張)
1.玩具:每一型式之玩具商品至少各送樣三件(視產品之特性調整樣品的件數)。(若玩具表面塗有油漆或貼紙,請另外補送油漆或貼紙)
2.筆擦:每一型式之筆擦商品至少各送樣五件。
3.兒童自行車:每一型式之兒童自行車商品至少各送樣一件(應組裝完成)。
4.兒童用高腳椅:同一型號之兒童用高腳椅商品,各二座。(並附上組裝說明書)
5.其他兒童用品:除「兒童椅及凳」以及「桌邊掛椅」商品應檢送2件樣品外,其餘商品則檢送1件樣品。
6.折合桌:請詳閱『折合桌申請書』中『應檢送樣品之說明』。
7.木製板材:請詳閱『木製板材申請書』中『廠商注意事項』說明。
8.陶瓷面磚:10片(含外包裝)。
9.聚氯乙烯系地磚:1 箱。